考试安排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幼儿园、小学、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所有科目均采取纸笔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二)从 2015年下半年起,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中新增开考《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3门科目。新增科目的《考试大纲》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相关栏目下载。
(三)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除高等学校拟聘任教师职务的人员外,暂不受理社会上其他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因此,我省从今年下半年起,不再举办高校教师资格考试,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须参加由省高师培训中心组织的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和考试。
(四)201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1.笔试报名时间:9月7日至13日17:00;
现场审核时间:9月9日至14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9月16日。
笔试考试时间:11月1日。
2.面试报名时间:11月30日至12月4日17:00;
现场审核时间:12月2日至5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2月7日。
面试考试时间: 12月26日至27日。